蘋果調查:術後神隱 一堆卵子找嘸主人 2013年12月11日 更多專欄文章 未婚凍卵者幾乎沒人把卵子解凍使用,醫院只好一直用液態氮桶存放卵子。蔡鋒博醫師提供 凍卵療程一次平均8到10萬元,每年還要付7000到1萬元左右的冷凍保管費,因此也有未婚凍卵者因付不出保管費、乾脆搞失聯,導致醫療院所面臨凍卵後無人認領、又不敢任意銷毀的窘境。有婦產科醫師說:「診所內液態氮桶愈堆愈多,有凍卵者已3年找不到人。」 衛福部國民健康署組長陳麗娟說,精卵在《人工生殖法》都定義為生殖細胞,捐贈者的精卵至少要保存10年以上,代為保管的人工生殖機構才能銷毀,否則可開罰3萬元到15萬元,但未婚凍卵屬自主意願,不受此限。 食安問題追追追 液態氮桶愈堆愈多 開業婦產科醫師蔡鋒博說,有凍卵者因後來順利結婚生子,不需解凍卵子也不想再付保管費,或者純因付不出保管費就失聯。他說,該診所就有凍卵已連續3年找不到主人,「但就怕哪天當事人突然來要卵,只好液態氮桶愈堆愈多繼續冰。」每個液態氮桶最多可冰120位民眾的精子或卵子,每人每次取卵數量則從6顆到20顆不等。 也因此,蔡說,現許多醫療院所都會要求凍卵者先簽署同意書,只要卵子保存逾3個月未聯繫上當事人,診所可逕行銷毀凍存的卵子。 但醫療院所若將無人認領的卵子,移給其他不孕夫妻或做研究之用,衛福部醫事司司長李偉強指,恐違反《醫師法》第25條執行業務違背醫學倫理,醫師得處1個月以上1年以下停業處分或撤銷其執業執照。 詳閱同意書保權益 他強調,民眾選擇凍卵前,應詳細檢視同意書內容、了解個人權益。 記者蔡明樺、張博亭
全站熱搜
留言列表